放射治疗是头颈部肿瘤最有效的治疗方法之一,其中最主要的并发症包括放射性皮肤损伤、放射性口腔炎、放射性眼和附件损伤等,本文将着重就放射性皮肤损伤的问题做出介绍。
严重程度分级
0 级:无变化;
I 级:滤泡样暗红色红斑,干性脱皮或脱发,出汗减少;
II 级:触痛性或鲜红色斑,皮肤褶皱处有片状湿性脱皮,或中毒水肿;
III 级:皮肤皱褶以外部位融合的湿性脱皮、凹陷性水肿;
IV 级:皮肤溃疡、出血或坏死。
预防
1. 放疗前使用皮肤防护剂,如,3M 无痛保护膜
2. 避免在局部涂抹化妆品
3. 避免修剪指甲、抓破皮肤
4. 避免过度日晒
5. 男性患者最好使用电动剃须刀
6. 宜穿开襟、无领、宽松的衣物
7. 忌辛辣及烟酒等刺激性食物,忌长期食用腌制食品
对症处理
1. 皮肤瘙痒
可轻拍瘙痒部位;或外涂冰片或滑石粉,但切忌用量过多,以防堵塞汗腺及毛囊;应用抗组胺剂可减轻瘙痒;勿用手抓挠。
2. 干性皮炎
外涂适量比亚芬软膏 2~3 次;应用芦荟油和维生素E的复合物可减轻主观不良反应;硫糖铝软膏和含透明质酸酶的保湿霜、激素软膏可减少水分丢失,减轻红斑、干性脱皮;但部分学者提出类固醇类药膏使局部产生烧灼感,且有掩盖感染、影响愈合等副作用;禁用凡士林。
3. 湿性皮炎
可使用少量爽身粉、滑石粉,但切忌用量过多,以防堵塞汗腺及毛囊,皮肤破损时则禁用;也可用生理盐水冲洗后,遵医嘱少量涂抹磺胺类药膏。
4. 大面积皮损
停止放疗并对症处理,合并感染时需抗感染,保持创面清洁、干燥。
5. 头面部、颈部浮肿
是放疗导致淋巴回流不畅所致,3~4 个月后可恢复正常,若肿胀明显可使用利尿剂。
6. 皮肤变黑
1~2 个月内可缓解,勿过度清洗,无需其他美容方式去除。
复查及随访
放疗结束后 3 周内,每周复查血常规,如有异常及时处理;3 周后复查,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化疗;若无异常则 2 年内每 3 个月来复查一次,2~5 年内每半年复查一次,5 年后每年复查一次,有任何不适情况随时到医院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