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素沉着是妊娠期最常见的皮肤改变,雌孕激素、促黑素细胞激素水平升高均可刺激黑素形成。妊娠期色素沉着主要累及深肤色妇女和正常色沉的部位,痣、雀斑和近期疤痕颜色均可变黑,因此,妊娠期色素痣的变化常被归因于妊娠。
有研究表明,恶性黑素瘤是妊娠期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妊娠期妇女的免疫系统改变可能降低了肿瘤免疫监视,还发现有些黑素瘤存在激素受体。而众所周知,皮损增大、变黑常提示色素痣恶变,在妊娠妇女中应如何把握色素痣的生理性变化与恶变征象?
新观点
近期,美国纽约大学医学院的 Bieber AK 医生在 J Am Acad Dermatol 上撰文阐述了有关妊娠期妇女色素痣变化的最近观点,现将要点介绍如下:
观察表明,在妊娠期间,位于身体前方的色素痣常变大,可能由于乳房和腹部皮肤在妊娠期间膨胀所致,而背部和下肢等膨胀不明显部位的痣在妊娠期间并无显著性变化。尚无充分的证据支持妊娠期间痣颜色变深的观念。
在皮肤镜检查时,可观察到妊娠妇女色素痣的暂时性皮肤镜改变,尤其是位于乳房和腹部那些黑素细胞痣,皮肤镜改变通常反映了皮肤膨胀而非黑素瘤。
有些作者报告了妊娠妇女色素痣的活检标本组织病理学改变,尽管这些研究未发现黑素瘤风险升高,但所有作者认为符合任何符合黑素瘤的组织病理学改变均应视为黑素瘤而不应将其归因于妊娠。
临床思考
妇产科教材、皮肤科专著以及文献综述都有关于妊娠期生理性皮肤改变的描述,比如出现色素沉着、血管扩张、妊娠纹和毛发浓密,其中以色素沉着最常见,表现为乳晕、乳头、脐周、腹中线、肛门生殖器部位颜色加深,雀斑、痣变黑,这些理论深入人心。
然而,Bieber 医生的综述似乎部分地颠覆了这些观念,值得临床医生重视。尽管在非高加索人中黑素瘤的发病率不高,但本病的发病率却有升高趋势,在妊娠期免疫监视功能相对下降的情况下,更不应以惯性思维代替理性判断,简单地以「生理性改变」否定黑素瘤的可能。
因此,在妊娠期色素痣变化的情况下,应严格判断这些变化是否符合恶变征象,及时实施活检,诊断程序与非妊娠患者相比并无不同。